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知识真题精选及解析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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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知识真题精选及解析五十四

(2007年单项选择第l6题)
7.甲因私仇蓄意杀害乙。某天,在乙回家途中甲向其开枪射击,但未击中。这时枪里尚有子弹,但甲怕罪行暴露受到惩罚,遂放弃开枪射击。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一般违法行为
D.意外事件

7.正确答案:B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的考点是放弃可重复进行的犯罪行为的刑法性质问题。我国《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在放弃可重复进行的犯罪行为中,行为人第一次犯罪行为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因素,这似乎符合犯罪未遂的规定。但是,如果从行为人的行为整体上看,在可以重复进行犯罪行为中,第一次犯罪行为或者第一枪只是整个行为的一部分,行为人在可以重复进行犯罪行为时,自动放弃犯罪,可视为对整个犯罪行为的放弃。因此本题中,甲在可以重复开枪的情况下,因害怕罪行暴露而放弃,应成立犯罪中止。

(2007年单项选择第l7题)
8.属于任何犯罪构成必不可少的要件的是( )。
A.犯罪目的
B.犯罪对象
C.危害行为
D.犯罪时间

8.正确答案:C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犯罪构成的要件。我国刑法理论上一般认为,每种犯罪都必须具备四个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又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对象、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等。犯罪主观方面的要件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中,危害行为是犯罪客观方面的必备要件,属于必不可少的,犯罪对象、犯罪时间、地点、方法等属于选择要件,不是每个犯罪都需要。在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是必备要件,犯罪目的则属于选择要件,只有部分犯罪要求有犯罪目的。因此,本题四个选项中,只有危害行为是必备要件,属于任何犯罪构成必不可少的要件。

(2007年单项选择第l8题)
9.甲因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不久,司法机关查明甲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盗窃价值6000余元的财物。对甲应当( )。
A.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B.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与累犯从重处罚
C.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并罚
D.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数罪并罚

9.正确答案:C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缓刑的撤销。我国《刑法》第77条第l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因此,只要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又犯新罪,无论是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发现还是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都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予以并罚。本题中,甲的盗窃罪是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实施的,虽然发现的时候他的缓刑考验期已满,依照《刑法》的规定也应当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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