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模拟试题

日期:03-01| http://www.59wj.com |中级经济法|人气:308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2006年1月1日,甲没有支付应于2005年12月31日付清的乙的房租,乙因在国外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6年6月1日,乙所在国家遭遇战争历时3个月,致使其无法行使请求权。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自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日

B、自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1日

C、自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1日

D、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4月1日

1.答案:B

答案解析:(1)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6年1月1日-2007年1月1日);(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2006年7月1日-2007年1月1日)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遭遇战争),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诉讼时效期间顺延2个月。所以本题选B。

2.龙远公司是一家于2007年在某省A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该公司位于该市甲区,因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该公司债权人之一中国工商银行位于该市乙区的支行,欲向法院申请该公司破产。该公司的破产案件应由(   )管辖。

AA市甲区人民法院

BA市乙区人民法院

CA市中级人民法院

D该省高级人民法院

2.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是关于破产案件的管辖问题。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甲签发一张支票交给乙,金额为10万元,乙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丁取得的支票面额为12万元(不知道乙和丙是在变造前还是变造后签章的),丁又将该支票转让给戊。如果戊向甲请求付款,甲只负责付给10万元。戊已交付给丁12万元货物,其所受损失2万元,应向(  )请求赔偿。

A.丁

B.丁和丙

C.丁、丙和乙

D.丁、丙、乙和甲

3.答案:A

答案解析:票据的变造应依照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来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乙、丙都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不承担变造的责任,因此,应由丁承担该2万元的责任。

4.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   )以上,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告。

A.70%

B.80%

C.90%

D.100%

4.答案:B

答案解析: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开放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核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告。(股票70%)

5.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项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与其权利能力的范围相适应,其权利能力范围一般以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为准

B.如果行为人故意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则该行为人无权主张行为无效,而善意的相对人或第三人,则可根据情况主张行为无效

C.如果行为人基于某种错误认识而导致意思表示与内在意志不一致,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

D.如果行为人进行某项特定的法律行为时,未能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的,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5.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重点考察民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有关误解或错误的理解情况。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这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其自觉自愿作出的,同时与其内心所表达的意思相一致。法律行为必须是意思表示真实的行为,如果意思表示不真实(亦可称为有瑕疵),则不应产生法律效力。行为人基于某种错误认识而导致意思表示与内心意志不一致的,则只有在存在重大错误的情况下,才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行为人故意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则该行为人无权主张行为无效,而善意的相对人或第三人可根据情况主张行为无效。

6.某破产企业有10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2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的债权额为300万元,有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现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  )情形不能通过。

A.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B.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800万元

C.有5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50万元

D.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700万元

6.答案:C

答案解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通过和解协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其中“过半数”不包括本数,“半数以上”、“2/3以上”均包括本数在内。

7. 2005年5月某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了3年期的公司债券1200万元,1年期公司债券800万元。该公司截止2007年9月30日的净资产额为8000万元,计划于2007年10月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据有关规定,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    )。
A.3200万元
B.2000万元
C.1200万元
D.1000万元
7.答案:B
答案解析: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40%。在本题中,结果的计算方法应当为:8000×40%-1200=2000(万元)。要特别注意,公司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40%,并非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40%。
8. 2006年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3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公司的出资额转让给丁,对此,甲、乙均不同意。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由甲或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B.由甲和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C.如果甲和乙都不愿意购买,丙应当取消与丁的转让出资协议
D.如果甲和乙都不愿意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8.答案:C
答案解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所以C项选择正确。
9.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买卖该股票,该期限为(    )。

A.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1个月内

B.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2个月内

C.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3个月内

D.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
9.答案:D
答案解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1)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准买卖该股票。(2)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文件公布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股票。
10.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A.5个工作日

B.15个工作日

C.25个工作日

D.30个工作日

10. 答案: B

答案解析:依照规定,供应商投诉的范围:限于可以提出质疑的事项,即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1.甲公司以其所持有的乙上市公司依法可转让的股票出质向银行贷款,并与银行订立了书面质押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该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为(    )。

A.贷款合同签订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D.向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11.答案:D

答案解析: 据《担保法》的规定:(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2)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商 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出质的,应当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2.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的(    )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10天
12.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重点考察提示付款期限的有关规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的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13. 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作为投资人出资方式的是(   )。
A.劳务  B.货币  C.实物  D.自有房屋
13.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重点考察企业的出资方式问题。 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及有限合伙人不得用劳务方式出资。
14.《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下述各项不属于质疑的范围的是(    )。

A.采购过程

B.采购文件

C.合同效力

D.中标、成交结果

14. 答案: C

答案解析:依照规定,《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的范围:包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三个方面。

15.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管理人产生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指定

B.债权人会议选举

C.债权人会议聘请

D.工商行政部门组织成立
15.答案:A。

答案解析: 据《企业 产法》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地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此 产管理人既不是由债权人会议选举或聘请,也不是由工商行政部门组织成立,而是依法由人民法院指定。
16.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其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为8000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认购的部分至少应不低于(     )。
A.2800万元    B.3000万元
C.3500万元    D.3600万元
16.答案:A
答案解析: 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8000×35%=2800万元);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是指所有发起人认购股份的总额,而不是某一个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设立公司时,即使某一个或者某 个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很少,但如果其他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很多,所有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总数达到了公司股份总数的35%,即符合了对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股份的要求。
17.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表述是(   )。
A.可以用货币出资
B.可以用厂房出资,但不得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C.可以用设备出资,但不得以物料出资
D.可以用工业产权,但不得以专有技术出资
17.答案:A
答案解析: 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规定,中外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和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出资。用实物出资的包括机器设备和物料出资;以房产出资的必须连带土地使用权。
18.甲作为乙的行纪人与丙订立买卖合同,由于丙未按约定履行合同致使乙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

A.乙的损失应由甲承担

B.乙的损失应由丙承担

C.乙的损失应由甲承担,丙负连带责任

D.乙的损失应由丙承担,甲负连带责任
18. 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的考 点为行纪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9.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下列文件中,可以不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即可有效的是(     )。
A.出资证明书      B.季度会计报表
C.年度会计报表    D.企业清算会计报表
19.答案:B
答案解析: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的下列文件、证件、报表,应当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1)合营各方的出资证明书(以物料、场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应当包括合营各方签字同意的财产估价清单及其协议文件);(2)合营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3)合营企业清算的会计报表。不包括季度会计报表。
20. 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在下列关于仲裁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仲裁实行自愿仲裁的原则
B.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员
C.在仲裁协议中,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机构
D.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答案:D
答案解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原则,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不服,不得就同一 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21.甲、乙企业于2007年4月1日签订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乙企业应于4月10日前到甲企业的库房领取全部货物,但由于乙企业的原因,乙企业于4月20日才领取该批货物,但4月15日甲企业的库房发生火灾,致使部分货物受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乙企业应当自(    )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A.4月1日

B.4月10日

C.4月15日

D.4月20日

21. 答案:B
答案解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2.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汇票持票人行使票据追索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可以向出票人追索
B.汇票未到期付款人死亡的,可以向付款人的继承人追索
C.汇票未到期承兑人 产的,可以向出票人追索
D.汇票到期承兑人逃匿的,可以向持票人的前手追索
22.答案:B
答案解析:依照我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被追索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23.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应当与债务人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    )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A.不超过1个月    B.不超过2个月    C.不少于1个月    D.不少于2个月
23.答案:D
答案解析: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4.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发生(    )变动情形的,应当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变动产权登记。
A.企业名称
B.企业组织形式、级次
C.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
D.企业国有资本额发生增减
24.答案:A
答案解析: 据规定,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办变动产权登记: 企业名称、住所或法定代表人改变的;②企业组织形式发生变动的;③企业国有资本额发生增减变动的;④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发生变动的;⑤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变动情形。企业发生上述第 种情形的,应当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准变动登记后30日内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变动产权登记。企业发生上述第②至第⑤种情形的,应当自政府有关部门或企业出资人批准、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前,向原产权登记机关办理变动产权登记。本题中,A企业名称发生变动的,应当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准变动登记后30日内,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变动产权登记。BCD三项应当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准变动登记前,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变动产权登记。
25.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可以用劳务出资
B.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出资的股东,应对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C.股东在认缴出资并经法规验资机构验资后,不得抽回出资
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全体股东2/3以上同意
25.答案:B
答案解析: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劳务出资是合伙企业特有的出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不包括劳务出资方式,选项A错误;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是登记后不得撤资,C项说法错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有规定,是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非2/3以上同意,选项D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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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依照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证券公司经营下列(    )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A.证券经纪

B.证券承销与保荐

C.证券自营

D.证券资产管理

1.答案:BCD

答案解析: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 000万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2.供应商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答案:ABCD

答案解析:依照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3.一般保证,又称补充责任保证,下列情形中,债权人不得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有(    )。

A.主合同纠纷已经审判或仲裁

B.未依法强制执行前

C.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

D.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答案:A B

答案解析:一般保证是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方式。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所以AB两项不正确。C、D两项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例外情形。

4.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该董事会某次会议发生的下列行为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因董事长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指定一位副董事长王某主持该次会议

B.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C.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由副董事长王某兼任经理的决议

D.会议所有议决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王某和记录员签名存档

4.答案:BD

答案解析:要注意董事会会议职权与股东大会职权的区别。B选项所述内容属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而非董事会的职权;D选项的违法之处在于,仅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王某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存档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应由全体参加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5.下述有关股东出资的命题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B.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C.股东一旦交付出资就不得抽逃出资。

D.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5.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重点考察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的有关规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注意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不等于禁止股东转让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注意比较两种公司的不同点。本题中,C项错在“股东一旦交付出资”就不得抽逃出资。正确的命题应当是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6.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属于表见代理的情形有(    )。

A.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而实际并未授权

B.甲委托乙将一张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交给丙,而乙未交给丙,而以甲提供的空白合同书与丁订立合同

C.代理授权不明

D.代理人超越权限

6. 答案:ABCD

答案解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所谓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表见代理的情形有: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而实际并未授权;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如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等)交给他人,他人以该种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代理授权不明;代理人违反被代理人的意思或者超越代理权,第三人无过失地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之进行法律行为;代理关系终止后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第三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在表见代理的情形下,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上述四选项都是表见代理的情形。

7.关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A.在该行为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

B.该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提出并实施,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C.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

D.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宣告撤销时起行为 效
7.答案:AC

答案解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B选项的错误在于,没有指出撤销权行使的期限,应自行为成立之日起一年内行使;D选项的错误是概念性的,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开始时无效,与无效民事行为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

8.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在招标采购中应予废标的情形有(  )。

A.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超过3家

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行为

C.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D.采购人采取化整为零方式回避公开招标采购

8.答案:BC

答案解析:《政府采购法》第36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9.甲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其中,外国合营者认缴的出资额为200万美元。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合营双方分期缴付出资。2006年6月1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外国合营者缴付出资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该外国合营者可以以美元缴付出资,也可以以人民币缴付出资

B.该外国合营者第一期缴付出资不得低于30万美元

C.该外国合营者应在2006年8月31日之前缴清第一期出资

D.该外国合营者应在2009年5月31日之前缴清全部出资

9.答案: B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以美元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

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本题中,外国合营者认缴的出资额为200万美元,其15%为30万元,因此选项B正确。

签发营业执照的时间为2006年6月1日,那么该出资额应该在2006年8月31日之前缴清,因此选项C正确。

合营企业投资者分期缴付出资的,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以上、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2年内缴清。本题中,注册资本正好为300万美元,应在2008年5月31日之前缴清全部出资,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10. 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背书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   )。
A.背书人签   B.被背书人名称的记载  C.背书的日期  D.背书的原
10.答案:AB
答案解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背书人签 和被背书人名称的记载,是票据背书的绝对记载事项,背书日期是票据背书的相对记载事项,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背书的原 是票据背书的任意记载事项。
11. 据诉讼法的规定, 票据兑付引起的 纷,有权管理该一审案件的人民法院有(   )。
A.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B.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C.票据兑付地人民法院
D.票据出票地人民法院
11.答案:BC
答案解析: 据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特殊管辖主要有以下 种情况: 合同 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② 保险合同 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 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③ 票据 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④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等。可见 票据兑付引起的 纷属于特殊地域管辖,其一审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票据兑付地人民法院受理。
12.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有(  )。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

B.有限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12.答案:AC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出现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一是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是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三是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四是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A、C两项表述属于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应选;B项不属于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不必退火。D项不选,《合伙企业法》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13.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包括(   )。
A.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是中国公民
C.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D.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 限责任
13.答案:ABD
答案解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人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如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14.2007年4月1日,甲公司与乙财产保险公司发生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

A.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保险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14.答案:BC

答案解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特殊地域管辖是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依据确定管辖。适用特殊管辖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③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④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等。本题考察点为,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5.普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开始计算。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     )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C.出售商品质量不合 的
D.技术合同争议
15.答案:ABC
答案解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商品质量不合 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适用特别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而技术争议适用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期限为2年。
16.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企业中,只能为法人型企业的有(   )。
A.股份有限公司
B.国有独资公司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D.合伙企业

16.答案:ABC
答案解析:此题是对企业法、公司法的综合测试,考核的是不同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无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属于非法人企业。

17.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股票交易行为中,属于国家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禁止的有(      )。

A.A上市公司的董事B,在任职期间,买卖C上市公司的股票,A上市公司、董事B与C上市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B.D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E在任职期间,买卖F上市公司的股票,D证券公司、从业人员E与F上市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C.某上市公司的收购人G,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第4个月,转让其所收购股票的1/3

D.为H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出具审计报告的I会计师事务所的J注册会计师,在该公司股票承销期满后的第11个月,买卖该公司的股票

17.答案:BC
  答案解析: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买卖股票,所以B项不符合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以C项不符合规定。D项: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在该公司股票承销期内和承销期满后的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股票。本题中在该公司股票承销期满后的第11个月,买卖该公司的股票,所以不违法。

18.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有关在票据上签章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B.承兑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C.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D.背书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18.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19.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其实施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关于股票发行规定的有( )。

A.以低于其他投资者的价格向公司原股东发行股票

B.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

C.向公司发起人发行无记名股票

D.向某法人股东发行记名股票,并将该法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记载于股东名册

19.答案:A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每次发行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即遵循“同股同价”的原则,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据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据金额,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该选;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因此选项C和D的说法是错误的。

20.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联系和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B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C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效力与无效民事行为一样,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D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法律后果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

20.答案:ACD

答案解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以因行为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于无效。在该行为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可见,其效力的消灭以撤销为条件,而无效民事行为自始当然无效。故选项B不合题意,其他三项表述正确,故选ACD。此题考核的是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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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断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所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1.答案:╳

答案解析: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2.依照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

2.答案:×

答案解析: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3.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某商场作保证人为该笔贷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为2000年12月31日。某公司到期未偿还银行贷款,银行于2001年7月将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法院在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后,某公司仍然不能偿还银行贷款,作为保证人的某商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

3.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的保证为一般保证,并且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因此保证期间为法定的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的六个月内。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一般保证的债务人提起诉讼的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本案中,债权人银行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保证期间。

4.某股份公司其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07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该公司应当在2007年10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4.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有两个考点,一个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要求,另一个是临时股东会召开的要求。该公司董事会人数虽然符合5—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数已不足该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即2007年11月30日前。

5.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不得以家庭共有财产偿还债务。(   )
5.答案:×
答案解析: 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 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此,《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如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 限责任。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召开董事会,董事不能出席时,只能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不能委托非董事代表其出席表决。(    )
6.答案:×
答案解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合营企业召开董事会会议时,如董事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包括董事、非董事)代表其出席和表决(参见P158)。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时,如董事不能出席时,只能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不能委托非董事。
7.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

7.答案:√

答案解析:依照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8.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为维持其他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条件,该投资人应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

8.答案:×

答案解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题中,既然已经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那么承担责任是必须以“家庭共有财产”来承担,而不涉及个人财产的问题。

9.委托合同的委托人或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

9.答案:√

答案解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的委托人或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注意其中的关键词。

10.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10.答案:√

答案解析: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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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答题(本类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 2007年7月,S市某国有企业经批准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后,全部折价入股,其金额为8000万元。本市另一家集体企业同为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该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2亿元,每股面额为1元,股份数为2亿股。国有企业资产折股为8000万股,另一发起人集体企业认购3000万股,剩余部分委托甲证券公司包销。2007年11月10日该公司在履行法定手续后以每股1.5元的价 开始发售,并私下与包销的公司达成协议,回购了本公司股票120万股。
要求: 据上述情况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
(1)该公司股票由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该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是否合法?为什么?
1.答案与分析:
(1)该公司股票由一家证券公司包销不符合法律规定。 据《证券法》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票面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本案中,两家发起人认股1.1亿股,票面金额1.1亿元,公司股本总额2亿元,向社会发行股票票面总额9000万元,已超过法定限额,应由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承销团承销。
(2) 该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不合法。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非法回购本公司股票。本题中,该公司私下与包销的公司达成协议,回购了本公司股票120万股,属于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的违法行为。
2.  甲为中国企业,乙为外国公司,双方决定于2007年在中国境内建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企业合同约定以下事项:(1)合作企业不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2)设立董事会作为企业权力机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外方合作者担任;(3)在合作期间允许外方先行收回投资。
 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双方约定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先行收回投资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2. 答案与分析:
(1)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一项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合作企业可以申请为具有法人资 的合作企业,也可以申请为不具有法人资 的企业。具有法人资 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 的合伙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
第二项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具有法人资 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董事会;不具有法人资 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名额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协商确定,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管委会主任、副主任产生办法由合作企业 程规定,中外合作者一方担任主任的,另一方担任副主任。
第三项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允许合作企业的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间内,先行收回投资。
(2)外国合作者先行收回投资,应符合下列条件: 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全部固定资产 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②税前收回投资应报经财税部门批准;③中外合作者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中的约定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等。
 
3. 甲企业从乙企业购进一批原材料,价款为80万元,甲企业开出一 付款期限为6个月的已承兑的商业汇票给乙企业,丙企业在该汇票上记载了保证事项。乙企业取得汇票后,将该汇票转让给了丁企业并在汇票背面记载了“不得转让”字 。丁企业持票后,又将该票据背书给了S公司。汇票到期时,S公司委托银行收款,才得知甲企业存款账户不足支付,银行将未付票款通知书和该商业承兑汇票一同交给了丁企业。
要求: 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S公司可以向哪些票据当事人行使追索权?理由是什么?
(2)S公司行使追索权其追索金额包括哪 部分?
3.答案与分析
(1)S公司可以向自己的前手行使追索权。 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时,按照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被拒绝,在取得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其他合法证明后,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追索权对被追索人的效力主要是:汇票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本案中作为S公司的前手或被追索人的有出票人甲、保证人丙、被背书人丁,不包括背书人乙。 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人禁止背书应记载在汇票的背面,如其后手再背书转让,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取得票据的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 此,S公司只能向出票人、保证人和自己直接背书人丁行使追索权,不能向乙追索。
(2)追索金额包括: 被拒绝付款金额;②汇票从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③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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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0分) 
下面是甲上市公司近几年发生的一些事实(假设甲上市公司的股票每股面值均为人民币1元):

(一)甲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2年5月6日由乙企业、丙企业等7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成立时的股本总额为8200万股。2005年8月9日甲公司获准发行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发行完毕后甲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达到13200万股。

(二)2006年9月5日,乙企业将所持甲上市公司股份680万股转让给了X公司,从而使X公司持有甲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00万股。直到同年9月15日,X公司未向甲上市公司报告。

(三)2006年10月6日,甲上市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和于同年11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决定。在如期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外,还根据控股股东丙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为甲上市公司出具2007年度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张某,在2008年3月10日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于同年3月20日购买了甲上市公司2万股股票,并于同年4月8日抛售,获利3万余元。

(五)丁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王某认为甲上市公司的股票具有上涨潜力,于2008年3月15日购买了甲上市公司股票1万股。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上市后,其股本结构中社会公众股所占股本总额比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 X公司未向甲上市公司报告所持股份情况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甲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和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注册会计师张某买卖甲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丁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王某买卖甲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答案

(1)甲上市公司上市后,其股本结构中社会公众股所占股本总额比例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中,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须达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甲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3200万股,社会公众股占股本总额的比例为37.88%,故甲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社会公众股所占股本总额比例符合法律规定。

(2) X公司未向甲上市公司报告所持股份情况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3日内向该公司报告,X公司持有甲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达6.06%,应当向甲上市公司报告。

(3)甲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

甲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本题中,根据控股股东丙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所以不符合法律规定。

(4)张某买卖甲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陈某是在审计报告公布5日后买卖甲上市公司股票的,故符合法律规定。

(5)王某买卖甲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间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李某为丁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故买卖甲上市公司股票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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