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括的内容:
(1)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2)规划背景与土地供需形势分析;
(3)土地利用战略;
(4)规划主要目标的确定,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等;
(5)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节约集约用地的优化方案;
(6)土地利用的差别化政策;
(7)规划实施的责任与保障措施。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前款规定的内容。
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重点突出下列内容:
(1)国家级土地利用任务的落实情况;
(2)重大土地利用问题的解决方案;
(3)各区域土地利用的主要方向;
(4)对市(地)级土地利用的调控;
(5)土地利用重大专项安排;
(6)规划实施的机制创新。